关于公布上海199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沪劳综发〔1996〕48号


现将199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及增长率公布如下:

 

一、199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3元,比上年增长25.4%。从1996年4月1日起,凡按1995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此标准执行。

 

二、1995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908元,比1994年增长28.7%。

 

凡按1995年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标准执行。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1996-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