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佳木斯市市区2005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通知

佳劳社发〔2005〕27号


一、市区全部单位、全部职工平均工资为8,433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228元。

 

二、市区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为6,501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508元。

 

三、市区国有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为7,289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636元。


来源: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0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