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 劳动保障监察局关于及时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的公告


市区建设领域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

 

为服务企业发展,确保施工总承包单位或相关建设单位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时返还,根据《黄冈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黄政规[2014]4号)、《黄冈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黄人社发[2020]19号)有关规定,凡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未办理工资保证金返还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请及时与我局联系,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一次性返还工资保证金本息。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黄冈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地 址: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黄州大道96号)

 

联系人:易俊 电话:8385365

 

2022年1月25日


来源: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