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 关于延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时间的通知


各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7号)文件规定,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当年度已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但未及时缴纳的,允许在次年6月30日前缴纳。7月1日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将清理灵活就业人员上年度未缴费时段数据。请广大参保人员注意及时缴费。

 

六安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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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徽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来源: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