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湖北省200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鄂劳社办〔2001〕182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和《湖北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01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2000年全省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2000年,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国民经济出现重大转机,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目标基本实现,城乡人民收入水平都有所提高。据统计,当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4276.32亿元,比上年增长9.3%;全省实现财政收入354.6亿元,比上年增长9.04%;全部职工工资总额430.5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平均工资6308元,比上年增长6.35%,其中全部企业职工平均工资5561元,比上年增加352元,增幅6.75%,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112元,比上年增加720元,增幅9.5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99%,比上年降低1%。

 

二、 2001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测

 

2001年,是新世纪的开端,也是我国实施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头一年。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对于实现十五计划的良好开局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四次扩大会议精神,2001年,中央将继续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这为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将创造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西部大开发各项政策措施的付诸实施,将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拉动经济增长;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战略性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将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将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预计我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在8.5%左右,财政收入增长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加9%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略高于上年水平,城乡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

 

三、 200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根据我省去年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2001年社会经济发展预测,经定量测算和定性分析,将全省200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定为:

 

(一) 2001年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9%;

 

(二) 2001年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5%;

 

(三) 2001年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0;

 

企业工资增长要坚持与本企业经济效益相适应的原则。效益特别好的企业,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工资增长幅度可适当突破上线,但一般不超过20%。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或严重亏损企业,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工资增长幅度可适当低于下线。其中,盈利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严重亏损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一般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个别严重困难确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可按《湖北省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在一定期限内按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各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结合今年的实际情况,按《湖北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实行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引导和促进企业工资的合理增长,并通过《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依法对企业工资总量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国家工资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01-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