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江苏省2002年度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的通知
苏劳社劳薪〔2002〕14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2002年度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2002年度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2002年是我国加入WTO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五”计划的重要一年。为提高我省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政府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调控预期目标,我们制定了江苏省 2002年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 2001年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1、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据统计,全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9514.6亿元,比上年增长10.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9个百分点。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2925元,比上年增长9.1%。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4269.1亿元,比上年增长11.5%。
2、 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全省财政总收入突破1000亿元,达1065亿元,比上年增长23.1%,地方财政收入620.4亿元,增长23 .8%
3、 市场物价平稳运行。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水平比上年上涨0.8%,其中城乡居民消费价格分别上涨0.1%和1.5%。
4、 在岗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758.54亿元,比上年增长7.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842元,增长15%。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75.1元,比上年增长8.5%,人均消费性支出5532.7元,增长3.9%。
5、 劳动就业工作继续加强。年末全省城镇从业人员881.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8万人;其中在岗职工627.4万人,减少45.9万人。全省私营个体从业人员592.3万人,增加76.2万人;其中农村私营个体从业人员359.5万人,增加21.2万人。年末国有企业下岗职工8.4万人,占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3.8%。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6%。
二、 2002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2002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调控预期目标是:
1、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
2、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1%;
3、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
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
5、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
三、2002年全省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考虑周边省市的工资增长状况,经过测算,综合考虑有关因素,确定2002年江苏省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为:
1、 2002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9-14%;
2、 2002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预警线为16-20%;
3、 2002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3-4%。
四、 2002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试行工作的要求
(一)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试点地区工资指导线试行办法》和《江苏省企业工资指导线试行办法》的规定,各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应将当地的工资指导线方案于4月底前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6月底前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二)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帮助企业建立以工资增长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协商制度,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建立工资分配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工会法》赋予职工的权力,更是保护企业与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力措施。各地要督促有条件增长工资的企业,按照工资增长指导线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把工资增长指导线落到实处。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0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