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 辉南县关于向个体参保缴费人员发放缴费补贴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缴费困难问题,县政府决定在我县建立并实施缴费补贴激励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以个体身份办理新参保,按照社会平均工资100%至160%档次缴纳2021年全年保费的人员,发放缴费补贴800元/人;按照社会平均工资180%及以上档次缴纳2021年全年保费的人员,发放缴费补贴1500元/人。
(二)已参保的个体缴费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按照社会平均工资100%及以上档次缴纳2021年度全年养老保险费,且往年无中断缴费情况,发放缴费补贴800元/人。
(三)已享受助保贷款政策人员和领取社保补贴人员,不享受此政策。
二、资金来源
县财政列支。
三、发放方式及执行时间
参保人员持银行卡、居民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有效。
特此通告。
2021年6月18日
发布:202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