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 关于开展2021年度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社局,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组织人社(事)局,各用人单位:

 

为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通过网上年审方式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2021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书面审查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8月15日。

 

二、网上书面审查程序

 

参加网上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用网页浏览器输入https://gzqx.chutianyun.gov.cn进入“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政务服务平台”页面,点击“书面审查图标”,按照要求登录,如实填写书面审查数据(网上办理操作流程见附件1)。书面审查数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此前收到用人单位上传年审数据的,视为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在书面审查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辖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三、网上书面审查内容

 

1.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 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 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 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7. 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8. 用人单位遵守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的情况;

 

9.用人单位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网上书面审查对象

 

1.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年审的范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鄂州的中央、省属企业;

 

2. 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年审的范围:除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年审范围外的各类用人单位由各辖区负责。

 

五、网上书面审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书面审查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部署书面审查工作,扩大书面审查对象数量,确保书面审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区(开发区)于2022年8月25日之前将2021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总结报告报送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二)强化结果运用。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是掌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情况的重要渠道,用人单位未按通知要求进行书面材料审查、审查未通过又不及时补报的用人单位,将不得参加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选。根据用人单位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情况,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因地制宜,扩大结果适用面。

 

附件:

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办理操作流程

2.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网上书面审查咨询电话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日


附件下载:

  1. 相关附件下载.doc


相关业务链接:

  1. 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政务服务平台

来源: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