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 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职称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黔人社通〔2021〕121号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评委会组建单位:

 

2021年起,我省通过“贵州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了职称证书电子化,得到了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认可。为更好推进职称证书便利化改革,规范电子职称证书的管理,把为人才办实事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职称证书办理程序

 

(一)线上评审电子职称证书办理程序

 

全流程采用线上评审的评审委员会,电子职称证书按照系统流程生成。

 

(二)线下评审电子职称证书办理程序

 

线下评审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办理电子职称证书,单位应在完成线下办理流程后,再将评审结果上传到“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线下办理流程为:评审工作结束后,经办人员根据当年评审结果和任职资格文件填写《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办理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单位分管领导签批等程序后才能导入系统。2020年以前补录的历史职称数据参照此程序执行。《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办理登记表》同其他评委会备案材料一并交备案评审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职称证书遗失补办程序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遗失纸质职称证书的人员不再补办纸质证书,全部通过“贵州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补办电子证书。遗失补办电子证书由原发证单位负责补办,申报人提交《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登记表》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到原发证单位,原发证单位参照线下评审电子职称证书办理流程履行审核签批程序后将相关信息导入系统。申请遗失补办的纸质证书原编号作废,由原发证单位在该年度编号规则上重新编号,并对遗失补办的电子证书在评审类型一栏标记为“XX评审(遗失补办)”。原发证单位线下签批的《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登记登记表》每季度末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到位。证书管理发放工作是职称评审工作的最后和关键环节,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专门负责证书管理发放工作。坚持准确和高效、便利化和信息化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证书办理工作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满意度。

 

(二)严格流程,规范管理。开展线上、线下评审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严格规范证书审核签批流程,明确各环节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各线下评审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和证书遗失补办单位要认真落实线下证书办理经办人登记、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分管领导签批制度,保证线下签批的《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办理登记表》或《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登记表》和导入系统数据一致,确保导入系统的办证数据真实、合规、完整。

 

(三)加强监督,明确责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证书发放工作的管理监督,定期核验检查证书办理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数据导入单位是导入数据真实性、完整性的第一责任人,对线下审批表与系统数据不符、篡改提交不实数据或其他对证书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业务链接:

  1. 贵州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

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