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证》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退休证》由我部统一印制和发放,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央和国家机关所需《退休证》由单位人事部门领取并发放;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所需《退休证》由主管部门统一领取并发放。

 

二、《退休证》原则上每年3月至5月集中领取,领取数量应与本单位当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人数相符。

 

三、请领取《退休证》的工作人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领取数量和工作人员姓名,接收单位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资福利司”。单次领取数量超过2000本,请提前电话联系。

 

联系电话:8423421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资福利司

2021年12月21日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