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 关于开展全省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的通告


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提升服务质效,经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0元/年、300元/年、5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2000元/年、3000元/年(阜新市5000元/年和6500元/年)为普通群体使用档次。


100元/年(除沈阳、盘锦外),为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返贫致贫人口等特殊群体专有档次,可享受政府代缴。


二、缴费方式


参保人通过以下缴费方式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如特殊群体人员有意向缴纳专有以上缴费档次,需自己补齐剩余缴费金额(例如低保户李某选择缴费档次500元,除去政府代缴100元,还需自己补齐余下400元缴费金额)。


(一)辽宁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2.辽宁移动办税APP


3.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


(二)办税服务厅


各地办税服务厅于2022年5月5日8:30对外提供缴费服务。


(三)政府政务服务平台


辽事通APP--社保缴费


(四)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


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详见《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缴费人缴费方式的通告》(2021年第4号)


(五)签约扣款


原各地使用银行签约扣款方式的,签约扣款方式保持不变,缴费人应在进行当年缴费前办理缴费档次变更;当年未变更缴费档次的,按上年度选定的缴费档次进行扣款。具体签约扣款时间以各市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行时间为准。


三、缴费票据


自2022年1月1日起的缴费票据,无论何种方式缴费,均可在缴费后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辽宁移动办税APP、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及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取得。


四、政策解读


缴费档次和政府代缴政策由各级人社部门解读。缴费方式由各级税务部门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2年4月30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辽宁税务·社保缴费(微信版)
  2. 辽事通APP下载·政务服务客户端
  3. 辽宁移动办税APP下载·辽宁税务

来源:辽宁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