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自治州 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北省劳动年检暂行办法》《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20〕22号)的规定,决定于4月1日至6月30日对全州用人单位进行2021年度劳动保障年检暨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暨诚信等级范围
州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2021年度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单位;州直企业、民办非企业以及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
二、年检程序
(一)年检平台登录。2021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平台为https://gzqx.chutianyun.gov.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二)账号注册及登录。用人单位登录系统,进入书面审查界面,在法人登录界面按要求注册账号后登录。如已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的,直接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三)年检报告提交。进入书面审查界面后,点击“在线办理企业书面审查”,填报企业书面审查,其中有红色*的是必填项。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系统反馈提交书面审查成功,完成年检申请。
(四)年检结果查询。用人单位提交年检报告后可登录系统在“书面审查查询”界面,查询年检结果。
三、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一)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生成。湖北省根治欠薪系统根据企业年检情况,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案件办理等情况,按照《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规定,对用人单位2021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情况自动评定,用人单位可随时登录湖北省根治欠薪系统查看企业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情况。
(二)异议复核。当事人认为其诚信等级或记录与事实不符或未按照鄂人社发〔2020〕22号文件规定计分的,可以通过诚信评价系统向管辖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异议复核申请。
(三)诚信修复。当事人已经自觉改正违法行为、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可以通过诚信评价系统向管辖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诚信修复申请。
(四)红名单申请。当事人连续两年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达到A级、在其他领域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列入红名单申请。
(五)出具信用报告。当事人因招投标、上市等工作原因,需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证明的,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出具信用报告申请。
联系人:姜灿琼 陈航
联系电话:0718-8244450
附件: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线上办理流程.pdf
恩施州劳动保障监察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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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恩施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