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 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本级统筹企业,各相关档案管理机构: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规范整理申请病退职工的人事档案

 

按照《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审核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规范整理后的档案,可参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要求进行档案材料的归类、整理。

 

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第六类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第七类奖励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

 

第八类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

 

第九类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第十类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企业破产、改制材料;解除劳动关系及领取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等材料归入第十类。

 

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病退人员资格初审

 

为确保与鉴定工作的有序衔接,按照公示期限要求,各县(市、区)、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病退人员资格初审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并上报市局进行资格复核。市本级统筹企业5月20日前直接报市局养老保险科进行病退资格审核。同时上报《2022年度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人员资格认定情况登记表(市县级)》(附件1)及《河北省参保人员提前退休核准表》(《通知》附件7)。

 

三、严格落实公示和承诺制度

 

各人社部门对职工相关信息要在属地人社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用人单位和档案管理机构要在本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前要征得申请病退人员的同意。同时上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人员信息公示告知书》(附件2)。

 

四、报送方式

 

在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开通对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自治县提前退休核准功能前,按照《通知》要求程序进行报送;开通提前退休核准功能后,按照新的要求进行报送。

 

五、鉴定工作

 

对初审通过人员的鉴定工作由承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庆华 市局养老保险科 电话:2028618

 

附件:

1. 2022年度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人员资格认定情况登记表(市县级)

2. 办理因病提前退休人员信息公示告知书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

  1. 2022年度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人员资格认定情况登记表(市县级).png
  2. 办理因病提前退休人员信息公示告知书.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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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