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 关于全面开展就业见习网上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综改示范区人力资源部: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1号)及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就业见习扩规模提质量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1号),提升全省就业见习经办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从4月25日起全面推行就业见习业务“全程网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办理事项


就业见习网上经办业务包括:见习单位申报、个人见习岗位申请、经办机构审核、供需对接、政策宣传、岗位发布等方面。


单位和个人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通过“山西省就业见习在线服务平台”进入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注册后,单位点击“单位服务”进入“就业见习管理服务”模块后即可申报见习岗位。个人点击“个人服务”进入“公共服务”模块后即可申请就业见习。


人社部门经办人员通过人社专网登录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进入“线上就业见习服务管理”模块,对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匹配结果及在岗情况查询,做好相关业务经办和管理工作。


二、操作权限分配


确保4月23日前,完成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账户和权限分配工作,要按照就业见习线上经办流程,由太原市的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系统管理员和平台操作员,为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做好账户和操作权限的分配工作。各级单位可通过登录山西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相关下载”模块下载电子版操作手册。


三、历史数据导入


各县(市、区)要按照就业见习数据采集汇总表涉及的数据项,将本辖区范围内已开展的2022年度就业见习工作相关数据进行采集汇总,并以市为单位填报,于4月30日前报送至省就业服务局市场信息处,就业见习数据采集表可通过登录山西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相关下载”模块下载。


四、组织宣传推广


各县(市、区)要通过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及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就业见习“全程网办”工作。根据就业见习系统操作手册,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引导用人单位和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尽快熟悉掌握平台办理方式。


五、加强网办监测


要建立就业见习信息化经办工作通报制度,对各级就业见习信息化经办业务数量、2022年度历史数据导入情况、后台审批时效性、线上岗位匹配成功率等方面工作进行监测统计,定期进行情况通报,推动全省就业见习业务实现“系统之外无经办”,切实将各级就业见习业务相关统计数据通过系统自动生成落到实处。


联系方式:

太原市人社局 王海东

电话:4224797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来源: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