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 关于申报2022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曲人社通〔2022〕1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经开区地方事务局,驻曲中央、省属企业,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做好2022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和收缴计划下达工作,根据《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使各参保单位准确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失业保险费率
2022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为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以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应发工资总额计算,工资总额按统计局统计口径。个人缴费基数依据职工上年度的应发月平均工资标准申报,四舍五入到元。因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申报工资统计口径一致,务必确保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申报工资一致。
三、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曲靖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审核表》(表2)纸质表一式两份;
(二)《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失业保险系统中导出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纸质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2021年度单位财务决算报表》纸质表一份。若单位申报的缴费人数、缴费工资总额与财务决算报表不一致的,需附差异说明;
(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纸质版一份;
(五)2021年12月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电子版)。
四、新参保单位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开户申请、《曲靖市失业保险单位基础信息表》(表1)纸质表一式两份,同时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曲靖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审核表》(表2)纸质表一式两份;
(三)《曲靖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变更申报表》(表3)纸质表一式两份;
(四)《2021年度单位财务决算报表》纸质表一份;
(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纸质版一份;
(六)2021年12月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电子版)。
五、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自2022年4月 1日开始,4月25 日前申报完毕。逾期未申报的单位,于次年基数申报结束将该单位做暂停缴费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文件所列有关表格可登录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或曲靖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www.ynqjrs.cn/index_22_jy.asp?Twzbh=12)资料下载专题中进行下载。
(二)各县(市、区)2022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务必于4月26日前结束,4月30日前将《云南省失业保险费应征清册》及电子表格文档报送同级地方税务部门。
(三)各县(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必须按程序、按政策规定认真审核参保单位的申报资料,手续完备,签字、盖章部分不能空缺。核定完毕要对电子数据、纸质资料归类存档,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将定期对按月核定征缴情况进行稽核抽查。
(四)未尽事宜详见补充说明。
附件:
1.曲靖市失业保险单位基础信息表
2.曲靖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审核表
3.曲靖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变更申报表
4.云南省失业保险费应征清册
5.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
6.补充说明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5日
附件下载:
- 1.曲靖市失业保险单位基础信息表.xls
- 2.曲靖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审核表.xls
- 3.曲靖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变更申报表.xls
- 4.云南省失业保险费应征清册.xls
- 5.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doc
- 6.补充说明.doc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