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 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1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一)优化职称评审体系。一是健全以高素质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在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完善评审标准条件和评审方案,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评审通过人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放全区统一有效职称证书。二是持续实施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以县(区)为单位,按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5%的比例,核增用于评审定向职称高级岗位。各县(区)人社局要严格控制定向职称总量,对核定的高级职称岗位数统筹使用、动态调整,合理分配各行业参评人数,向农村一线、地域偏远和人数较少的单位适度倾斜。各县(区)人社局在认真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核定本县(区)定向职称岗位数量,制定分配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调整职称评审权限。一是调整工程系列林草专业评审管理范围,市直企事业单位中初级、县(区)企事业单位中级职称由市林草中心负责评审。二是根据《石嘴山市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任务台账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确定石嘴山市第 一人民医院试点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三)创新职称评审方式。一是高级职称评审业绩述职面试环节,可选择论文、案例、论著、工作报告、发明专利、专业作品等代表作进行答辩,破除“四唯”倾向。二是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继续实行考评结合,将高级职称业务能力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由3年延长至5年,即2018年(含)以后业务能力考试成绩均有效。

 

(四)提升职称评审服务质量。继续实施高级职称证书电子化工作,依托宁夏高层次人才网对2020年以前取得全区统一有效的纸质高级证书,采取网上填报、逐级审核、集中生成的方式换发电子职称证书,逐步实现电子证书取代纸质证书。从2022年起,对遗失补办全区统一有效职称证书的一律补发电子职称证书(不再补发纸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网上直接申领补办。

 

(五)深化重点产业职称评审改革。聚焦九大重点产业人才培养使用,对相关专业申报人员进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增强人才评价针对性和科学性。鼓励重点产业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对已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通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导游等专业技术资格,可按规定直接对应相应系列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职称,减少人才重复评价,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六)调整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比例。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要在岗位结构比列内开展职称评聘。一是按照不超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120%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和高等院校教师系列严格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评审),即已经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含正高和副高)少于本单位高级岗位职数120%的,可申报高级职称。二是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已超出岗位职数120%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退出人员为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退出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方式择优推荐申报,逐步控制到岗位结构比例内。三是对突出贡献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符合人社部、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推荐申报。四是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根据人社部、教育部要求,以地市为单位按照教师队伍5‰的比例推荐申报,其中校领导不超过推荐人数的30%。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如实填写《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附件3)并按要求进行推荐,统计表要全面填写所有申报人员信息,如发现统计表错报、漏报,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市、县(区)人社部门要严格审核推荐人数,对不符合推荐数量要求的一律不得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规范职称申报条件和流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自治区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条件。公务员、参公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2.按照年限规定,正常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分别取得副高级、中级资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资格。申报人员提供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论文、二次(及以上)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取得时间及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到2021年12月31日。

 

3.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验近5年(2017-2021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45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50学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验近4年(2018-2021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20学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继续教育学时根据任职年限要求计算。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继续教育不作要求,大专和中专学历需审验近3年(2019-2021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27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90学时。在审验年限期间取得高一级学历或第二学历的教育,可视为接受继续教育,其中,在审验期内入学并毕业的,视同完成审验期继续教育任务;跨审验期入学并毕业的,具体学时需由院校提供学时证明,并需完成审验期内的公需课目学习。对不要求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职称评审系列(专业),凡以往参加过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可代替公需课40个学时,参加过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个模块可替代公需课10个学时(此项政策截止2022年年底,以后不再执行)。

 

(二)申报程序

 

各县(区)、系列主管部门、评审单位要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和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宁人社规字[2021]16号)程序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评审工作。2022年职称申报、审核、评审依托“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http://222.75.70.73:8001/zcps/,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系统”)进行,相关操作说明和教学视频可在网站首页下载。职称申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准备工作。各系列主管部门要按照《石嘴山市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时间计划表》(附件1)抓紧制定职称评审计划,明确申报时间,建立和更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并备案,及时开启职称申报通道,发布评审活动,活动名称应规范为“2022年+评审范围+系列(专业)+级别”,如:2022年石嘴山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活动;定向评审活动应注明“定向评价”。

 

2.个人申报。个人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报名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15日,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适度调整,最迟于6月底前完成网上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职称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申报人员登录职称评审系统参照操作说明和教学视频完成网上职称申报,并上传相应材料电子版。个人网上申报信息提交后,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申报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材料,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3.择优推荐。用人单位要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述职、考核评价、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择优推荐。对推荐人选要严格审查任职年限、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等情况,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用人单位审核工作完成后应按规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出具推荐报告(报告中应综述申报人工作表现,主要业绩贡献、所符合的评审条款和推荐理由)。对不予推荐的申报人,应及时退回申报材料并说明原因。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按规定期限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

 

4.逐级审核。人社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用人单位注册信息、事业单位申报人员聘任情况等进行审核。主管部门、评审委员会受理部门要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坚持“谁受理、谁审核、谁签字”,做到逐级审核推荐、逐级签字盖章。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或随意降低评价标准,对不符合评审标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充更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非本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报送材料的;上年度参评未通过且本年度无新增业绩的;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超岗位结构比例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超比例申报的;其他不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

 

5.审查备案。召开评审会前15天,各评审单位要将审核情况、评审工作方案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未经人社部门备案不得召开评审会。会后及时将评审结果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并留存评审会议记录、评委名单、表决票、汇总表等。

 

报备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年度评审工作方案(含申报情况、资格审核情况、评审会时间等情况)、申报人员花名册、职称评审一览表、破格申报人员情况说明、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论文查重结果一览表等。

 

6.发文发证。评审工作要全程在评审系统中操作,包括材料审核、专家抽取、答辩评分、专家意见、投票表决、证书审核等环节。评审会议结束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在职称评审系统中完成评审结果审核。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按照“谁核准公布、谁负责管理”的原则,印发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做好电子证书数据整理、核准和发放工作,确保电子职称证书信息准确无误。评审通过人员可在职称评审系统中下载电子职称证书。

 

各系列评审委员会、各单位要按照《石嘴山市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时间计划表》规定的时间,做好评审材料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评审会前期准备工作,各级、各系列评审会议必须在11月下旬前结束。

 

三、严格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一)强化评审委员会专家管理。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专家遴选、管理、使用、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征集更新评审专家,要求入选专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并在本地区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专家评委须在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会评委每年调整数量占上年度评委总数的1/3以上,且评委连续参加同一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一般不超过3个年度。建立异地交流评审制度,高级职称评审中,异地交流评委数量一般不得低于出席年度评审会议评委数量的三分之二。

 

(二)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各评审委员会和用人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评审委员会要与评委签订《评委廉洁自律保密承诺书》,评审会议应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监督下进行,自主评审单位应邀请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有条件的评审委员会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监督,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坚决杜绝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

1.石嘴山市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时间计划表

2.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自治区)

3.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石嘴山)

4.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样例)

5.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样例)

6.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


附件下载:

  1. 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附件.doc


相关业务链接:

  1. 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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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