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关于公布2014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委)、地税局,横琴新区地税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税局、财税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按《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68号)要求,根据省统计部门的相关职工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数据,现将2014社会保险年度(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的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公布如下:
2014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3404元,缴费工资下限为2408元。
附件:广东省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广 东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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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东省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表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14-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