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关于省本级退休人员执行职务职级并行养老金申报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闽人社文〔2021〕91号《中共省委组织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务员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后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涉及执行职务职级并行的部分参保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需要重新核定。由于这部分人员的退休材料正在整理归档,重新查找比较困难,且部分单位申报的职务级别也不准确,因此为确保这部分人员的养老待遇能够准确、及时、足额补发到位,请各参保单位针对涉及的人员如实填写附表,重新向我中心申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此次涉及待遇调整的对象是一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以及央属单位、税务系统、法检系统、司法系统中的相当于以上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

 

二、省属参保单位退休人员除填写表格外,需提供个人人事工资平台最后一次在职工资审批单,如审批单未按晋升后的职务职级套改的,需提供职务职级并行的任职文件等相关依据;央属单位需由主管部门在表格上盖章确认。

 

三、税务、法检、司法、高速交警等系统单位的退休人员,需按照人事部门的规定将相关工资序列按公务员综合序列进行填报,如一级调研员18级7档,一级主任科员16级9档等。

 

四、省本级职务职级并行退休人员信息花名册(见附件)到省机关社会保险中心的官方网站下载。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其他不明事宜请电话联系:0591-87823270。

 

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

2022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

  1. 职务职级并行表格202205.xls

来源: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
发布:2022-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