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市级统支


为落实《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支的要求,市社保中心上下联动,予上加强与省社保密切沟通,做好支出户及代发银行账户信息报备工作;予下积极做好对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的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基金支付流程和明确养老待遇发放时间,严格落实统一收支管理各项要求,确保基金统支工作顺利进行。

 

7月底,市社保中心顺利完成全市28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市级统一社会化发放工作。同时,自2020年7月起,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不再支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社保统一将基金核拨至市社保中心发放至待遇领取人个人账户。这一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督管理,更好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