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社部门启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更好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援企稳岗促就业力度,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 21号)文件精神,我市启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

 

一、返还对象及标准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5.5%,30 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 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返还,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按 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二、返还方式

 

继续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无需企业申报,由人社部门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后,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资金,政策受理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资金用途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以及技能提升培训。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荆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0716—8516544 0716--8517122

QQ群:651231210 1070267964



相关业务链接:

  1. 湖北省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