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部分征缴业务暂停办理公告


各参保单位,广大参保人员: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安排部署,毕节市将于近期内上线国家医保系统信息平台,为确保新医保信息平台顺利上线,更好为参保单位和人员提供服务,决定暂停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部分征缴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暂停办理时间

 

(一)医保部门业务暂停办理时间。2021年7月1日00:00起,全市医保信息系统将暂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核定、医保关系转移、医疗保险费推送税务征收业务,医保网上办事大厅暂停使用。期间,医保经办窗口咨询、查询、人员变更、缴费基数变更、出具参保证明等不涉及资金的征缴业务正常办理。

 

(二)税务部门业务暂停办理时间。2021年7月6日00:00起,全市税务部门暂停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申报缴款。

 

二、业务恢复办理时间

 

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城镇职工医保征缴业务恢复办理,具体时间以最后公告为准。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

2021年6月29日


来源: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