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出炉


2021年7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行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新标准,执行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11号),确定荆门市202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2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750元。2021年度我市对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及标准作相应调整。

 

自2021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参保人员实际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其中:月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880元的,按2880元计算;超过15750元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不低于2021年度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的100%(5250元)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10个档次,分别按保留档(上年度最低缴费基数2880元)及2021年度省定第二档(月标准5250元)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确定,年缴费金额为6912元、7560元、8820元、10080元、11340元、12600元、18900元、25200元、31500元、37800元。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在职人员的四档年缴费金额为3456元,退休人员的四档年缴费金额为2764.8元,在职(退休)的三档年缴费金额为1728元,在职(退休)的四档补费为2419.2元。另外,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年缴费180元,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年缴费36元。

 

来源:荆门人社12333


来源: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