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 关于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及个人:


根据市医保局文件要求,从2021年7月1日起我中心开始受理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业务。


凡在我市范围内参加医疗保险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均须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4665元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每月缴费额420元(9%有个人账户),233元(5%无个人账户)。


申报受理时间:2021年7月1日—20日,可以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申报:http://fsrs.fushun.gov.cn/fsrsj/,或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办理。



抚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3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抚顺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