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自治州 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及书面稽核工作的通知


州属各参保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及书面稽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在职和退休人员。

 

二、申报方式

 

(一)拷贝电子数据。请各参保单位接此通知后,在要求时间内自带U盘到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医保局经办窗口,拷贝《2021年单位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电子表格数据。

 

(二)填报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在申报缴费基数时,直接打开拷贝的《2021年单位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电子表格,将新核定的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保留至元)填入文件中“月工资”栏目内,并进行认真校对保存。参保单位的个人缴费工资按照《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劳社办﹝2007﹞98号)规定的全省参保单位工资总额组成的具体范围以及《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2018年社会保险、工会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说明》填报。参保单位在申报基数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经办窗口工作人员,联系电话:3369182、3369161、6163963。

 

(三)资料报送。请各参保单位将填写完毕的《2021年单位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电子表格和纸质材料(加盖公章),连同以下相关资料在6月18日前报到指定的经办窗口。

 

1.企业单位:在职职工附2020年度劳资统计报表、2020年12月底的工资发放花名册、会计明细账(工资情况部分)、财务会计报表(工资情况部分)原件及复印件;无劳资统计报表、会计明细账、财务会计报表的,需提供2020年度工资发放花名册;退休人员附社保中心打印并加盖公章的《2020年12月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单位发放情况表》。

 

2.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附2020年12月工资花名册及《2020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审批表》,并附2021年养老保险申报表;退休人员附机关社保中心打印并加盖公章的2021年5月《单位工资数据表》。

 

3.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电子表格数据拷贝时间:2021年5月7日—5月31日;申报及稽核时间:2021年6月1日—2020年6月18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及书面稽核在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服务大厅A18号窗口办理。

 

地址:为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696号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四、注意事项

 

(一)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参保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如实准确申报单位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大于0并保留至元),认真复核新录入的缴费工资数据,避免因操作失误而导致缴费工资申报出错。

 

(二)报送2021年度单位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电子版之前,请各单位到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医保局A18经办窗口拷贝模板,不得自行制作,对拷贝的《2021年度单位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各参保单位只需如实填“月工资”一栏,对其它内容和格式不得做任何修改,以免格式错误而不能顺利导入系统。

 

(三)2020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的同时,将对单位申报缴费工资基数情况进行书面稽核。

 

(四)请各参保单位在申报信息资料的同时,报送经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盖章的《楚雄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稽核承诺书》(详见附件)。

 

(五)对不按要求和规定如期办理缴费基数申报的,将按《社会保险法》《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报要求及说明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2021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各参保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履行规定审批手续,不缺签字、不缺印章,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申报工作。

 

(二)为保护各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参保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缴费基数申报材料,不能逾期。逾期未报的,将依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单位缴费基数及在职职工个人基数按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核定缴费基数;退休人员暂按2020年度全州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划拨个人账户基数,待参保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办理补缴补划个人账户差额。

 

(三)认真把好材料和数据质量关。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提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对数据质量审核,做到数据不缺、不漏、不错。

 

(四)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情况表未经人社部门认定并签章的,暂按最低基数(2020年度全州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待补齐资料后补缴补划差额部分。

 

附件:楚雄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稽核承诺书.doc

 

楚雄州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1. 楚雄州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稽核承诺书.doc

来源: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