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公告


根据中共菏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菏编〔2021〕43号)文件要求,经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自2021年7月14日起,菏泽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为:

 

承担工伤职工和养老保险参保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工作;负责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库建设工作;承担鉴定数据库、鉴定工作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4日


来源: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