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退休人员2021年度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了!


近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具体为:


(一)定额调整


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


1.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中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


2.退休人员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0.7%。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适当倾斜


1.符合本通知调整范围第(一)项第1、2目规定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规定倾斜调整:


(1)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城口县、武隆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3)对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4)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2020年年末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以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2.符合本通知调整范围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规定倾斜调整:


(1)对国务院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对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5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对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5周岁的,从年满75周岁之月起,由原规定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改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


3.企业退休人员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相关链接:

重庆市 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重庆市 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解读、计算举例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