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 关于开展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企业: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13号)、《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28号)等文件精神,为支持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全面做好2020年度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人社部〔2021〕29号文规定,含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二、申报条件: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上的企业,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0%);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60%返还。

 

三、申报时限:2021年7月1日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四、申报流程:

 

1.系统申报。登录“广东省失业保险金返还补贴申报系统”,网址链接:https://ggfw.gdhrss.gov.cn/WGSQ#/。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登录】。已注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账号的企业可以直接登录企业稳岗返还申报系统;若企业尚未注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账号,则需先完成企业账号注册,详细的注册指引见:http://ggfw.gdhrss.gov.cn/ssologin/html/unit.html2.申报的具体流程和常见问题请仔细阅读《河源稳岗返还企业申报指引》附件1和《失业稳岗补贴返还常见问题解答》附件2。

 

3.受理机构。稳岗补贴受理机构实行属地管理,由失业保险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提交申请有疑问的,可要求补足或补证。各县区企业申报的稳岗补贴事项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解答说明。

 

4.审核机构。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区企业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企业稳岗补贴的审核工作。

 

5.结果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符合申领补贴条件企业的名单和补贴金额等相关信息在广东省失业保险金返还补贴申报系统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发放稳岗补贴资金。相关办理进度,企业可登录账号查询。

 

6.补贴拨付。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系统信息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领企业的审核公示结果,及时做好企业补贴资金申拔工作,将企业稳岗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企业的银行账户。

 

五、其他事项:

 

请各企业务必准确填报企业信息,确保填写大型或中小微企业类别和银行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如有虚假,企业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联系人:张婕 联系电话:3238729

 

咨询电话:

 

市 人 社 局:3238729

源城区人社局:3332661

东源县人社局:8808990

和平县人社局:5699831

龙川县人社局:6885002

紫金县人社局:7825535

连平县人社局:4332368

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局:3133213

 

附件:

1.河源稳岗返还企业申报指引

2.失业稳岗补贴返还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下载:

  1. 附件1:稳岗返还企业填报指引.pdf
  2. 附件2:稳岗补贴系统申请常见问题.pdf

来源: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