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 关于2021年全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补充公告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待遇欺诈冒领风险,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根据《河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施意见》(豫社保〔2020〕22号)有关要求,现就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补充如下:


一、认证范围


1.按月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险待遇人员;


2.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


3.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


4.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二、认证时间


领取待遇认证不再设定统一认证时间,通过认证周期的方式进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认证周期为365天;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人员认证周期为180天。每个认证周期内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至少认证一次,最新认证时间即为认证周期开始时间,认证周期截止时间自动向后递延。


三、认证途径及方法


1.手机APP自助认证。利用“河南社保”、“掌上12333”、“豫事办”等手机APP和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进行人脸识别认证。(链接附后)


2.境外居住认证。境外居住的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可以下载“中国领事”APP,进行人脸识别,网上远程认证;或由我国在其居住地所在国的使领馆开具相关材料,提供给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认证。


3.现场认证。待遇领取人员可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经办柜台进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认证。


4.特殊情况资格认证。通过上述常规认证方式无法认证成功的人群及长期居住异地的待遇享受人员,可如实填报《焦作市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遗属)领取养老金(补助费)资格协助认证表》,邮寄回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因病长期住院或行动不变的,可如实填报《高龄(重病)卧床人员情况调查表》报至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上门服务申请,工作人员上门开展资格认证服务(表格可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


四、注意事项


1.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结果,是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按时足额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险待遇领取人员均需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2.待遇领取认证周期内,未能取得资格认证结果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从失去领取待遇资格的次月起停止支付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3.2021年以来已通过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本年度内)无需再次认证;未进行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请尽快通过上述认证方式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避免出现因资格认证不及时造成社会保险待遇停发的情况。


咨询电话:0391-2118678 0391-2118673



2021年7月9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社保APP下载(安卓版)
  2. 豫事办APP下载·河南政务服务
  3. 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4. 国家人社部·掌上12333APP下载

来源:焦作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保局
发布:202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