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河南省工伤保险医疗转诊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通知

豫人社办函〔2020〕74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单位,各有关医疗机构,省社保中心:

 

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增补平顶山湛河热电中医医院为河南省工伤保险医疗转诊机构;增补郑州康利达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为河南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选择签订服务协议。

 

2020年4月24日


来源: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
发布:2020-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