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行业单位:

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359元,职工工亡时间发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各市(区)和行业单位在核定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时,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和此基数核定,确保足额支付。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2月25日


来源: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0-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