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关于公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通知(2015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省直统筹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请各地认真做好相关待遇计算工作。
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
2015年10月23日
相关文章:
- 河南省 关于公布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通知(2014年) [2015-10-23]
来源: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
发布:201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