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因疫情影响补办参保缴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文件《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0〕20号)要求,自2020年1月起,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相关手续,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具体补办流程如下:

 

一、网上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已通过网报大厅(http://218.90.158.61)办理了参保登记,选择险种、档次申请缴费的,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至相关银行办理缴费手续的,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缴费相关手续,成功缴费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缴费凭证(如代办,加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至各社保办事处或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报备。

 

二、柜面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未能至柜面办理参保缴费的,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至各社保办事处或一窗式综合服务窗口申请补办具体业务及报备。本地户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外地户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居住证。如代办,加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无锡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7日


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0-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