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关于暂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部分业务的通知


市直各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

 

根据全省人社系统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安排,5月11日起全省将启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经办系统,现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系统将于4月27日停止使用。为做好系统切换上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部分业务需提前暂停办理,现将有关业务停办时间通知如下:

 

1、即日起停止受理外网准备期参保登记清算录入、参保缴费凭证打印、在职人员转移接续、补缴退费、参保人员新增、参保人员恢复缴费、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职业年金补记、职业年金虚账做实、职业年金贴息等业务;仅受理必要的在职、退休人员减少,待遇预发业务,人员基础信息变更业务。

 

2、4月23日开始停办外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功能。

 

3、4月25日开始停止受理在职人员暂停、在职人员转退休、退休待遇预发、退休人员减少等业务。

 

请各参保单位统筹安排好养老保险工作,按照时间要求抓紧办理各项经办业务。

 

因系统调整对各参保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带来的影响,敬请谅解!感谢各参保单位的支持和配合!

 

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1日


来源: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