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关于公布二〇〇八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陕人社函〔2009〕176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实际,现确定2008年度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年利率为3.92%。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来源:陕西省社会保障局
发布:200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