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生儿如何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根据市人社发〔2012〕261号《关于新生儿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新生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参保并足额缴纳出生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新生儿出生满6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现行相关规定缴费,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凡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完参保缴费手续的新生儿,其发生的符合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在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参保所需材料: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龄前儿童提供母子或父子同底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同一户口簿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属社区办理参保资格认定、登记及医疗保险费的核定等工作,并在指定的银行网点缴费。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7-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