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通知


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从2021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在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布前,暂时按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545.24元/月为标准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按对应档次进行调整,并对1月已按原标准缴费的人员补收差额。

 

请广大参保人员及时足额缴费。

 

 

在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布后,将按上级文件要求,再次进行调整。

 

淮南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2021年2月10日


附件下载:

  1. 淮南市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png

来源: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