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关于公布201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6〕5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公布如下:

 

2015年度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为2.12%。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16年3月21日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6-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