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 关于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批量扣缴缴费方式的通告


尊敬的缴费人: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为方便、规范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已完成缴费系统改造升级。新系统实现了数据省级集中统一管理,优化了缴费渠道。为推广新系统上线使用、确保已签约《批量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授权书》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人能够如期缴费,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行联合通告如下:

 

一、市区范围内取消批量扣缴缴费方式。由于新系统不再支持基本养老保险费批量扣缴业务,建设银行无法依据《批量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授权书》为缴费人办理代扣代缴业务,请已签约《批量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授权书》的缴费人,每年自主通过其他缴费渠道(“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建设银行手机银行、建设银行网点)缴纳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期到2020年12月24日止。

 

已签约《批量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授权书》的缴费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及被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鸡西市市区建设银行各网点办理取消基本养老保险费批量扣缴业务。未到建设银行网点取消基本养老保险批量扣缴业务的,视同缴费人同意取消基本养老保险批量扣缴业务,建设银行自动取消批量扣缴业务。

 

二、特别提示:逾期不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相应后果缴费人自行承担。缴费人应及时自主灵活缴费。新系统开通了多种缴费渠道,请缴费人于2020年12月24日前,通过“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建设银行手机银行、银行网点等渠道自主缴费。

 

更多便民缴费渠道将逐步上线运行,请缴费人继续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行

2020年9月14日


发布: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