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陕劳发〔1999〕128号
各地、市劳动局:
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收益的实际情况,现将1998年度、199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公布如下:
1998年度职工个人账户记账年利率为5.22%;
1996年度职工个人账户记账年利率为9.18%,1996年度职工个人账户已记息的,可不作变动。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按照原国家劳动部[1997]116号文件规定的年度计算法执行。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来源:陕西省社会保障局
发布:1999-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