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关于公布二〇〇〇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陕劳社发〔2001〕56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2000年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年利率为2.25%。

 

二〇〇一年二月十二日


来源:陕西省社会保障局
发布:2001-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