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流程的公告》(2020年第14号)、《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乐医保发〔2020〕67号)的规定,为做好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我市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5024.64元/人•年(418.72元/人•月)。

 

二、缴费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我市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的,应当一次性缴纳2021年剩余月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3个月内不间断接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应当一次性缴纳2021年剩余月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超过3个月接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应当一次性缴纳续保后2021年剩余月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跨年接续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应当在2021年1月4日—3月31日一次性缴纳全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缴费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后,不再通过医保经办机构选择缴费档次,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选择缴费档次,按年向税务部门缴费。

 

(一)微信、支付宝直接缴费

 

(1)微信缴费步骤: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四川社保缴纳;

 

(2)支付宝缴费步骤: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

 

(二)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协议支付)

 

(1)“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

 

(2)“四川税务”手机APP;

 

(3)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三)银行代收代扣

 

可通过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网上银行、银行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APP、二维码扫码、税银POS机、自助终端、签订代扣协议批量扣款等渠道进行缴费。

 

(四)缴费人若通过上述渠道无法正常办理申报缴费的,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四、其他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和待遇保障等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在办理选择缴费档次和缴纳医疗保险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服务热线或参保地税务部门咨询电话。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下载:

  1. 乐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咨询电话表.png

来源: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