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 关于新增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病种的通知

市医保发〔2020〕70号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西咸新区医疗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38号)要求,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市卫发〔2020〕51号)精神,持续做好我市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全面收官,现将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病种增加如下:

 

2020年,在原有22种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病种基础上,新增肝癌、白内障、尘肺、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地中海贫血、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噬血细胞综合症)、儿童恶性肿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风湿性心脏病等15种重特大疾病病种,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范围扩大至37个病种(见附件)。医疗救助对象患重特大疾病门诊治疗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救助的标准给予救助。

 

各区县、开发区要根据通知精神,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提升医疗救助服务管理能力,有效降低困难群众患者就医经济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

 

附件: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病种目录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0日


附件下载:

  1. 西安市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病种目录.pdf

来源: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