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开始啦!


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包括下列人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享受国家、省、市规定其他养老待遇的人员。

 

缴费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四个档次,并对不同档次应缴费标准实行差别化补贴标准,多缴多补。

2021年度缴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如下:

 

 

居民张某选择缴费档次“一档”,那么他需要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1440元,缴费到账后政府另外补贴144元计入其个人账户。

 

政府对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个人缴费给予补贴,多缴多补。对民政、残联、扶贫办等部门按规定认定的困难人员,由区政府或街道(镇)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保缴费方式

 

参保(续保)人员按自然年度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每年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参保(续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或社区(村居)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续保人员无需再次办理参保手续)。

 

计息方式

 

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息办法进行结息。

 

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自到账次月起计息;政府补贴自个人缴费到账次月起计息;对民政、残联、扶贫办等部门按规定认定的困难人员,由区或街道(镇)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自参保登记或年度身份确认次月起计息。

 

参保登记咨询电话:12333

选档缴费咨询电话:12366

 

资料来源:南京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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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