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 关于做好2021年11-12月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为维护参保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参保职工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现将缴纳11-12月职工医疗保险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期限延长。11月份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申报缴费期延长至12月底。因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原因造成缴费不及时的,免收滞纳金。需要减免滞纳金的单位,请至经办窗口办理缴费申报。

 

二、网上申报。启用新版单位网报系统,登录地址:https://jnybggfw.cn/SmPsc(登录路径: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业务办理(单位)),单位原有登录用户名以及密码不变。请参保单位合理安排医保业务申办时间。

 

在此过程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谅解。



相关业务链接:

  1. 济宁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