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本级区域组暂停因工劳动能力现场鉴定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和工伤职工: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防控期间,市本级(包括市属、高新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宁穿路1901号)正常开展劳动能力鉴定线下受理工作。因疫情影响,暂停对已经受理的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员的现场鉴定(科别包括骨科、神经精神科、烧伤科、职业病、耳鼻喉科),具体现场鉴定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宁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市本级区域组

2021年12月16日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