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 关于调整职工医保部分特殊病种住院起付线规定的通知

渭医保发〔2021〕77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部分特殊病种参保患者的医疗待遇水平,根据我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运行情况,经研究,现对职工医保部分特殊病种住院起付线规定调整如下:

 

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透析和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白血病患者,因同一病种在同一医院住院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计一次起付线。

 

政策调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渭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9日


来源:渭南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