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广安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的通告


广大参保缴费人员:

 

根据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安排,广安市在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调试期间(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15日)暂停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业务,为满足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需要,经研究,决定延长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

 

一、延长时间

 

(一)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期(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月31日。

 

(二)为切实解决我市返乡农民工参保缴费需求,返乡农民工集中征收期(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

 

二、注意事项

 

新系统上线后,我市居民在手机上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时提示无登记信息,或提示该缴费年度不存在有效险种等无法缴费的情形,请按以下进行处理:

 

居民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参保地医保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或指定的办理机构进行办理信息登记或更正;也可以电话联系参保地的医保部门重新登记参保信息后,再进行参保缴费。因信息传输原因,请在参保登记或信息更正完成后的次日,再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银行等渠道缴费。若长时间仍不能正常缴纳,请联系当地税务部门和医保部门查明原因,处理后再进行缴费。

 

三、咨询电话

 

(一)税务部门

 

广安区:2222405

前锋区:2883557

华蓥市:4826050

岳池县:5886291

武胜县:6222399

邻水县:3233176

经开区(含枣山、协兴园区):2360822/2360091

 

(二)医保部门

 

广安区:2231258,2249566,2235291

前锋区:2889289,2889556

华蓥市:4853323

岳池县:5666411

武胜县:6251907

邻水县:3268506,3357071

经开区:2629560

枣山园区:2611009

协兴园区:2990300,2506903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23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四川税务·社保缴费系统(微信版)
  2. 四川社保个人缴费系统(微信版)

来源: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