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 关于异地安置人员和临时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恢复的通知
广大参保人员:
我市医保系统异地平台已与省医保异地平台成功对接,我市参保的异地安置人员和临时异地就医人员,以及外地参保的来抚人员均可以实现持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住院即时结算报销,个人账户省内、省外通刷功能也已恢复,广大参保群众可以到省内、外定点药店、医疗机构门诊持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使用个人账户就医或购药。
我市临时异地就医备案功能也已恢复,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成功的参保群众可以在异地医院通过异地安置端口持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住院,并在出院结算时即时结算报销。
市医保中心计划从2022年2月1日起执行《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政策的通知》(抚医保发[2021]9号)文件中对是否持卡结算的差异性报销比例。我市参保人员外出就医时,应先备案。备案成功后持卡失败人员,需及时联系医保中心协助解决持卡问题,如经中心解决仍未能持卡即时结算而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中心将按照城镇职工55%、城乡居民45%给与报销;如未经中心解决直接自费结算的,将按照城镇职工45%、城乡居民35%给与手工报销。
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方式有两种:微信公众号自助备案和医保中心窗口备案。
微信公众号自助备案操作流程为:
1、关注“抚顺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并进行实名认证;
2、进入服务大厅;
3、选择“异地就医申报”;
4、确认是否为代办;
5、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1)就医地
(2)安置区类型
(3)异地安置类型
(4)开始时间
(5)结束时间
(6)联系电话
6、点击“下一步”,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7、显示“提交成功”后点击“确认”即备案成功。
注意:
1、需在入院前提交备案信息,备案即时生效,从备案之日起有效期为7天,7天内成功办理入院即可,过期需重新备案。
2、临时外出备案后需使用二代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才能实现持卡即时结算,老版本的社保卡在外地就医不能实现持卡结算报销。
抚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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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抚顺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