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 关于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和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开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就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新增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须使用社会保障卡申领上述险种社会保险待遇。

 

二、正在领取相关社会保险待遇但未通过社会保障卡领取的,请持已激活金融账户的社会保障卡到相应险种经办机构申请更换发放账户信息。2022年3月底仍未变更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由经办机构直接更改为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

 

三、社会保障卡包含两个账户,一个是金融账户,另一个是医保账户,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使用的是金融账户。请已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及时查看个人社会保障卡状态,已申领未激活金融账户的,尽快到相应发卡银行激活金融账户;未申领或遗失的,及时到我市任一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办理并激活金融账户。目前,二代、三代社会保障卡均可用于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四、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请于2022年2月底前报发放待遇的相应经办机构。

 

五、社会保障卡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到相应险种经办机构查询原因或致电0392-12333咨询。

 

附件:

1.鹤壁市社保(含工伤)业务经办点

2.鹤壁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

3.鹤壁市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开设情况表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下载:

  1. 鹤壁市社保(含工伤)业务经办点.docx
  2. 鹤壁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doc
  3. 鹤壁市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开设情况表.xlsx

来源: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