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 关于抓紧对稳岗返还进行确认和申请的通知


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按照《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1〕98号文件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淄人社字〔2021〕75号)文件要求,我市2021年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于2021年12月31日截止。

 

请已收到稳岗返还推送但仍未确认的企业及其他单位,务必于12月31日前登录UKEY或社保网上服务大厅,完成稳岗返还确认或申请工作(如未弹出确认提示的,也可通过外网进行自主申请,如有问题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或申请的,将无法享受到今年的稳岗返还补贴。

 

咨询电话:

 

市本级 3182636

张店区 2922689

淄川区 5260070

博山区 2278281

临淄区 7177139

周村区 6160107

桓台县 8215969

高青县 6986696

沂源县 3241991

高新区 3582876

文昌湖 6880029

经开区 7870203

 

附件1:稳岗返还确认流程

附件2:稳岗返还申请流程

 

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12月7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稳岗返还确认流程.docx
  2. 附件2:稳岗返还申请流程.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淄博市社保网上服务大厅(单位服务)

来源: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