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 关于抓紧对稳岗返还进行确认和申请的通知
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
按照《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21〕98号文件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淄人社字〔2021〕75号)文件要求,我市2021年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于2021年12月31日截止。
请已收到稳岗返还推送但仍未确认的企业及其他单位,务必于12月31日前登录UKEY或社保网上服务大厅,完成稳岗返还确认或申请工作(如未弹出确认提示的,也可通过外网进行自主申请,如有问题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或申请的,将无法享受到今年的稳岗返还补贴。
咨询电话:
市本级 3182636
张店区 2922689
淄川区 5260070
博山区 2278281
临淄区 7177139
周村区 6160107
桓台县 8215969
高青县 6986696
沂源县 3241991
高新区 3582876
文昌湖 6880029
经开区 7870203
附件1:稳岗返还确认流程
附件2:稳岗返还申请流程
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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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12-07